第A05版:警方周刊

“友谊的小船”翻了又翻

  近日,江阴市东外环路上,一辆正在驶入停车位的小轿车对着正前方的店铺大门撞了上去,将店铺大门撞坏后直接驶离了现场。

  接到群众报警后,江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民警很快便找到了车主曹某。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了曹某身上的酒味,但曹某却否认自己存在酒驾行为,称肇事驾驶人是其朋友刘某。

  民警找到刘某后,发现其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同样一身酒气。被朋友“出卖”的刘某却称,肇事后是曹某驾车离开现场……经调查,民警发现,当晚曹某与刘某饮酒后准备去打台球,在酒精的作用下,刘某误将油门当成了刹车,一头撞向前方的店铺大门。刘某不敢继续驾驶车辆,便由曹某驾车离开了现场。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曹某涉嫌酒后驾驶,被依法予以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刘某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无证酒驾更是险上加险,广大驾驶人要引以为戒,切莫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