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揽子政策举措。这是我国首个新能源车险指导意见,将对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产生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创新提出,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这一举措将在指导意见发布的第二天落地实施,1月25日,“车险好投保”平台将上线运行,帮助高赔付风险车辆顺利投保,参与该平台的险企不能拒保。
针对新能源网约车和换电等模式车辆的多样化需求,“基本+变动”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和“车电分离”模式汽车商业车险产品将研究推出,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保障。
此外,“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也将优化车险供给,促进价格与风险更匹配。
“丰富新能源汽车维修零部件供给渠道和类型”“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通过技术开放,提升动力电池的维修经济性,支持其自营或授权网络向社会销售‘三电系统’配件”……一系列举措意在打破新能源车“维修壁垒”,降低保险赔付成本。
(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