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财经周刊

全国险资投资黄金试点开闸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提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该《通知》主要从试点内容、试点要求及监督管理3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试点内容方面,《通知》界定了试点投资黄金的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并确定了10家试点保险公司。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试点投资黄金范围包括: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据悉,本次试点参与主体为以下10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