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运行关系经济发展,牵动百姓民生。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于4月2日对外公布,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提供指引。
具体来看,意见有哪些新部署?
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能源资源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意见明确,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
公共服务是保障民生福祉的基础性产业。如何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机制,备受社会关注。
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意见明确了重点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改革任务和方向,牢牢守住民生底线。
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具有短期需求和供给弹性小、价格易波动、影响范围广等特点,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对这些商品价格波动的“体感”更为直接强烈。
着眼产供储销全链条,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引导性价格区间调控制度;保障重点运输通道畅通、运输枢纽稳定运行……意见部署的政策举措系统全面、精准有力,着力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为重要商品价格调控保驾护航。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夯实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基础尤其重要。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保障。
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现货期货联动监管……围绕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举措。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