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警方周刊

警惕以“中奖”先缴费为由实施诈骗

  近期,不法分子以“中奖”名义发送虚假的“中奖信息”,诱导受害者缴纳所谓的“保证金”“手续费”,骗取受害人钱财,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

  ■典型案例

  5月2日,苏女士在短视频平台收到“客服”发来的中奖私信,于是添加对方为好友,“客服”称消费后可兑奖,苏女士消费完成后通过对方发来的二维码进行抽奖,中了一台相机并选择兑现,对方以兑现需先纳税为由要求转账,转账完成后,对方又称苏女士在支付时没有备注导致系统未认证通过,让其重新转账,苏女士意识到被骗,共损失3000余元。

  5月5日,叶女士三天前在某平台参加了一则广告活动,系统提示其抽中了“现金奖励”,叶女士随即加了“客服”好友欲领取“奖励”,对方告知领取这笔“奖励”需要先缴纳2990元增值税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奖励”入账后中奖人告知客服即可退还,叶女士信以为真按要求多次转账,“客服”再三找理由推脱,后联系不上对方,发现被骗,共损失1.6万余元。

  5月6日,魏先生称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告知其中奖,于是按照要求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对方为好友,对方告知兑奖需要先缴纳保证金和保价费,待物品发放签收成功后会退还,魏先生信以为真,按对方要求操作转账后,联系不上对方,发现被骗,共损失4486元。

  ■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通过短视频平台或社交平台联系受害人,谎称其中了巨额大奖,当受害人对中奖消息深信不疑时,不法分子紧接着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如银行账号等,同时以缴纳所谓的手续费、税费等理由要求转账,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官方中奖消息会在官方主页上进行公布,不会以私聊等形式发布,不要相信手机短信、社交平台等收到的中奖信息,以缴纳“税金”“保证金”“保价费”等理由要求预先汇款的都是诈骗,一旦发现被骗,保留证据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