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金融活水”精准浇灌科创沃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纳入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范围。在政策大力支持下,多家券商日前顺利完成了首期科技创新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积极发挥“券商力量”服务科技创新。
多家券商透露,首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受到投资者广泛关注,吸引了各类投资机构踊跃参与。其中,部分公司发行的首期科技创新债券全场认购倍数超8倍,充分彰显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高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