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新吴交警大队民警在利用无人机进行路况巡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驾驶人将车停靠在路边,接着下车蹲在车前对车牌一阵操作,待他起身时,手里拿着一块号码为苏BW**71的号牌,而此时,车上悬挂着另一块号码为苏B9**Q6的号牌。随后,驾驶人左顾右盼,发现没人关注他,便上车扬长而去,没想到整个过程已被无人机拍摄固定,民警对嫌疑车辆驾驶人情况进行了快速核查,随后找到了他。
面对“从天而降”的民警,驾驶人陆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苏B9**Q6号牌是该黑色小轿车的真实号牌,而苏BW**71号牌是陆某另一辆报废车辆的号牌,而换车牌是为了让黑色小轿车能进入小区省20元的停车费。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陆某套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况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正确悬挂车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车牌,也不得故意污损、遮挡车牌。如遇到套牌车辆,请即刻报警或通过“听我一言”平台及时反映,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李维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