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警方周刊

警惕利用社交平台售卖演唱会门票实施诈骗

  近期,演唱会活动精彩纷呈,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以售卖明星演唱会门票为由骗取钱财,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

  ■典型案例

  6月3日,常女士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出售演唱会门票的广告,私信对方后,便添加对方企业微信进行门票交易,并下载指定App共享屏幕,对方又以抢票失败为由,让其扫描二维码付款,常女士转账后发现联系不上对方,共损失4200余元。

  6月5日,毛先生在社交平台上看见一则售卖演唱会门票的广告,对方称需先行支付100元订金,再支付1860元尾款,后对方称毛先生操作失误,需要完成各种解冻手续才能成功订购,毛先生遂按照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解冻,随后被对方拉黑,共损失3.9万余元。

  6月6日,陈女士通过社交平台购买演唱会门票,添加对方微信好友后,对方发来收款二维码,陈女士先后扫码支付了706元,并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开通免密支付,随后便收到自动扣款2万元的信息提示,发现被骗,共损失2万余元。

  ■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售卖演唱会门票的信息,吸引“粉丝群体”的注意,付款后以操作失误、抢票失败为由诱导多次转账或解冻账户购买,来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购买演唱会门票应选择正规平台、合法渠道,不轻信平台卖家或个人转售门票,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一旦发现被骗,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