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说案件

10名涉毒被告人的上家真结棍——

嫌买太贵,她自种自贩大麻

本报讯 梁溪区法院昨天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站在法庭上的11名被告人同属一个贩毒网络,其中上家曹某某是一名54岁的妇女,她卖出的大麻居然都是自己种植的。

去年4月下旬,警方根据线索查获了一个从江阴寄到市区某老新村的快递包裹,包裹里夹带的干燥植物经证实为大麻。民警调查发现这些大麻来自一名姓曹的中年女子。曹某某居住在外甥刘某某经营的江阴某门窗公司内,她有通过快递向多个省市人员贩卖大麻的重大嫌疑,且大麻来源可能是她自己种植的。通过侦查,警方掌握了曹某某多个下线的情况,两个月后收网。抓捕行动中,民警在该门窗公司二楼和三楼发现了大量干燥植物以及封装、吸食工具,经核实共有5000多克大麻。警方同时在该公司办公楼旁空地上查获20株大麻原植物,另外在当地一条道路旁的荒地上查获了曹某某种植的50株大麻原植物。

据曹某某交代,她之前吸食过大麻,有一次她向上家“抱怨”大麻太贵了,买不起。对方“建议”她可以多买一些再转手,这样自己抽的大麻钱就赚到了。于是曹某某开始尝试贩卖大麻,之后更是为节约成本,购买大麻种子自己种植。她把自己种出来的大麻简单加工后带到酒吧街等地方兜售,慢慢地有人开始加她微信购买。根据孙某某、杨某某、程某等人的订单,曹某某把大麻进行封装,寄到沈阳、深圳、成都、重庆等地。由于寄了很多次,她自己都记不清次数了。有一回外甥刘某某反映打游戏时间长睡不好觉,曹某某就拿了一把大麻给他说可以治疗失眠,结果刘某某也吸食上大麻了。

警方同时抓获了曹某某的儿子陈某某和外甥刘某某(另案处理)。陈某某交代明知母亲种植和出售的是大麻,仍帮助她购买大麻种子、农药、电子秤、包装袋等物品,还指导母亲如何邮寄快递。刘某某落网后也交代为曹某某提供了帮助,并参与向他人出售大麻。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等11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孙某某、杨某某、程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到拘役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到5000元不等。(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