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六个巡察组于2019年7月1日起,分别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机关管理局、市供销社等1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20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短信,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早9时至晚5时)和专用邮政信箱等(见附表)。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