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看无锡

觉得门口停车 影响生意

他一怒划坏 多辆私家车

  本报讯 昨天锡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一男子嫌店门前停放的车辆影响生意,多次用锯条将车辆损坏,为此不仅赔了钱,还坐上了被告席。

  67岁的周某在某小区外经营一家面馆,去年12月有多名私家车主报警,反映停放在面馆门前的车子被尖锐物品划伤了。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民警经伏击蹲点,在第三天晚上将正在划车的周某当场抓获,发现他使用的作案工具为锯条,是平时他带在身边用来通燃气灶的。据调查核实,周某连续3个晚上划坏了5辆私家车,造成共计1.2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某说自己的店面位于小区侧面道路,那边停车较乱。晚上常有私家车停放。他起先放了塑料桶当路障,后来改放水泥路障,可一直被车主移走。他看到有的车子第二天还没离开,有时还停来货车,把门面挡住了。第二天凌晨4点多他就要开门做生意,“路给堵住,也没地方停车,有的顾客看到后,不高兴来吃面了”。他越想越气,于是产生了划车的念头。他承认没考虑到给他人带来的损失,一心只想让车子不要停在自己店门口。

  承办法官表示,车辆停放的位置属于公共区域,即使周某有正当的理由,遇到问题也应进行沟通协商,而不是采取破坏性的手段来处理。另一方面,社会上停车纠纷较普遍,停车规范性也需要引起大家重视。到案后,周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认罪认罚,赔偿了车辆的维修费用,也取得了相关车主的谅解。法院经审理,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