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锡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一名耍小聪明的司机把货车改装成客车,载着一批乘客上高速公路,结果司机为此吃了官司。
方某是一名重型厢式货车司机,平时靠拉运货物谋生。拉运货物赚钱不多,而颇有“商业头脑”的他发现很多人会到常熟招商城批发衣服。方某灵机一动,悄悄将货车改装成了客车,专门从事从常熟到宣城的客运。正当他欣喜于找到了生财之道,问题也随之而来。去年9月下旬,方某驾车从常熟招商城驶出,行驶至京沪高速北京方向无锡段时,因为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与一辆小客车发生了碰擦。交警处理事故时发现方某不仅有事故责任,而且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方某的重型厢式货车核定载客人数为6人,经过改装之后,当时车上一共载客16人,属于严重超员。
锡山法院经过审理,方某违反法律规定,驾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的车辆上路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确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方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指出,汽车载客超员,在行车过程中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和安全隐患。《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可以立案侦查。方某明知自己驾驶的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却将车辆擅自改装从事客运运输,并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他车上搭载的乘客将无法得到安全和权益保障。所以尽管被发现时是一起碰擦事故,也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法院对方某酌情进行了从重处罚。(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