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似火,清凉出行的女性们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但夏天同时也是性骚扰的高发期,尤其是在公交、地铁、火车或其他人群聚集地,成了各色“咸猪手”的活跃地。
一方面是公共场合人流量大、比较拥挤,给了“咸猪手”们以可乘之机;其次,被骚扰者碍于面子,或是出于惧怕心理,往往不敢声张,也就让骚扰者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再者,由于车厢人多,难以取证,不少人遇到“咸猪手”,也只能吃哑巴亏。
在笔者看来,对性骚扰行为“零容忍”,勇敢地对“咸猪手”说“不”,是减少性骚扰发生最直接有效的手段。碰到“咸猪手”,羞于启齿只会助长色狼的嚣张气焰,大声呵斥反倒会令他们心惊胆寒。
若正义无声,邪恶就会乘虚而入。旁观者也别不作为,如果大家携手应对坏人坏事,一人一口吐沫就能把色狼“淹死”。
相信很多人的父母都曾教导:没事别惹事,遇事别怕事。虽然这算不上什么箴言,但也有蕴含道理的地方——“咸猪手”们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正是因为了解大部分人“怕事”的心理,特别是独行女性。这也难怪,受害者往往是弱势方,她们会担心被对方缠上,很难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奋起反抗,而这时如果旁观者和执法者仍持观望、甚至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态度,很容易就击溃受害者的心理防线。
此外,对付“咸猪手”还得“留一手”。对于色狼伸出的“咸猪手”,用手机拍张图片,留下证据,也能让警方到来之时“咸猪手”的任何狡辩都是徒劳的,以便事后追究其法律责任,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目前涉事男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下次再想起“邪念”的时候也就不敢那么肆无忌惮了。
进一步来说,为了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建议治安管理处罚法参照刑法的立法体例,增加规定“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拘留”,还可以增设“人身禁止令”制度,对“咸猪手”发出禁止令,禁止他们进入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对于违反者予以追加惩罚等,以法律之剑彻底斩断“咸猪手”。 (金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