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众聊吧

表兄妹糊涂婚姻判无效 有缺陷的儿子怎么办?

  事件简述

  1995年1月,陈某和黄某稀里糊涂地办理了婚姻登记,并且生下了一双儿女。然而陈某的父亲与黄某的母亲是亲兄妹。也就是说,陈某与“妻子”黄某是表兄妹,属于《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很不幸,他俩的儿子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显现出一些生理缺陷特征。毫无悬念,这是一起典型的无效婚姻,可儿子的抚养问题该如何解?

  (来源:潇湘晨报)

  网友评论

  @做个佛系家长:无知愚昧,这个孩子的一生就这么毁了!

  @官明:糊涂害了孩子,陈某也是无情人!

  @Jill:但陈某不能不管吧,婚姻无效,事实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啊,也养过。

  @瑜阳:孩子有残疾了,才来申请婚姻无效,当初早干嘛去了,害了孩子!

  @我覺得妳有點严格:没文化真可怕!

  @静水依风:我们这里有一个和他们一样,也是表兄妹结婚的,生了一儿一女,儿子正常,可是那个女儿的眼镜天生有缺陷,他们可能是比较幸运的,孩子没有很大问题。所以说,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是有道理的。

  @牧童:24年前的时候又是谁给他们领结婚证了?他们应该起诉民政局当初不按法办事,造成两个亲近血缘结婚并且生子使之无法挽回,民政局应进行民事赔偿和分担两个小孩的抚养费。

  小编说两句

  近亲结婚,是法律和伦理道德不允许的。根据医学证明,近亲结婚后大幅度提高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一些多基因遗传病的发病率以及近亲结婚后代的早期死亡率和畸形率等等。这种极不负责的行为,最可怜的也是孩子。出于后代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考虑,希望大家遵纪守法,优生优育,拒绝近亲结婚,从根本上避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