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众聊吧

男子发朋友圈骂人 被判罚款1000元

  事件简述

  柳某与皮某是微信好友。今年1月28日晚,皮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对柳某的言论,同时配有柳某照片一张。1月30日,皮某又在其个人账号朋友圈中发表相关文字并配图。法院经审理认为,皮某出于个人情绪和主观推断,擅自在微信平台上公开发布柳某照片,并配上关于柳某隐私及带有侮辱性的文字,导致柳某名誉受到损害。法院判决皮某立即删除朋友圈中所发布针对柳某的不当言论,赔偿柳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同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道歉声明(内容由法院审定)。(来源:法制日报)

  网友评论

  @内涵绿茶大婊姐:没毛病。在朋友圈骂人也是侵权。

  @口痒:做了什么要在朋友圈骂?

  @心灵想旅行:又上照片又指名道姓的,证据这么充足,不抓他抓谁?

  @纸扎店老板娘:像我骂人都是先屏蔽那个人,然后不指名道姓地说两句……

  @古泽:干得好,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木子洋洋迷路了:微博算吗?好多网络喷子。

  @马东飞:贴吧也应该治一治,算是公共场所了。

  @Reformed Monster:网络言论是应该管管,但是很多网络账户不是实名制,就算找到账号也找不到人,还是应该推行网络实名制。

  @Crystal王釨:公众场合 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素养。

  @TJC:大家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增强了。

  小编说两句

  什么样的人是成熟的?小编以为,是我们开始更了解自己的一些负面情绪,更能合理地选择自己情绪的宣泄途径。微信朋友圈是最直接记录我们生活的王国,但它也是一个公共的社交空间。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更不是可以宣泄个人情绪的途径,社交参与者在发表言论时,不应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而善良的你,在朋友圈里骂人的样子,真的很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