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现实中一些“私家侦探”打着市场调研、统计调查的名义,干着跟踪、偷拍的勾当,上月本报报道了“私家侦探”被检察机关起诉的事情(详见7月24日A04《用定位器帮人调查婚外情 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昨开庭》)。目前该案已一审宣判。
30多岁的赖某某在市区成立了一家市场调查工作室,通过在网络、街头小广告等形式招揽“婚恋调查”“市场调查”生意,并招聘王某某担任临时工,协助开展“私家侦探”生意。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谈好价钱后,委托人向赖某某提供对方的各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车牌号等等。赖某某安排跟踪调查,在被跟踪对象的车尾部底板安装车载定位器,以文字、照片、视频等形式将对方行踪轨迹信息报告给委托人。
在法庭上,赖某某后悔不已留下泪水,他说家里有三个孩子,本想多赚些钱养家,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新吴区法院经过审理,分别判处赖某某和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和8000元。承办法官表示,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这些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侵犯。同时提醒当事人遇到婚恋等纠纷时,应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