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8月10日,陕西汉中,网友爆料一老人坐地不停地用头撞小车保险杠,路人纷纷围观老太卖力“表演”;可能老太感觉头比较疼,老人还摸头止痛,车主经劝阻无效后报警。网友称“车主报了警,因老人年龄大无法处理,车主给老人掏了3000元”。11日,警方通报:老人系无事生非,车主未支付任何赔偿。 (来源:新京报)
网友评论
@温柔种茧:上公交林黛玉,下公交方世玉,碰到摔倒就是和田玉,你懂吗?
@国平爱烘焙:车碰坏没?您得赔啊,大妈!
@于辰欢:请不要用“碰瓷”这个词好不好,这是诈骗!
@老街下雪:要是我就反告,精神赔偿。不扯皮,直接走法律。
@芥末咖啡:想要杜绝碰瓷,就不能不了了之,和稀泥式的执法,只会助长这种歪风邪气,应以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罪入刑。
@绿豆丸子:行车记录仪是买上车第一个考虑的事情,虽然我身边好多没安的,说莱芜没听过碰瓷这些事,但是我还是安上了,以防万一。
@林淼: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护合法者的正当权益!
@王木木:等到交警到场也无法制止这种碰瓷人的出现,希望能出现相关政策,以正社会风气,执法人员了解事实之后,千万不要再和稀泥了,不能助长邪风!
@碰瓷这行业:这是我看过比较敬业的视频,演技差点事。
小编说两句
碰瓷碰瓷,就是“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就摔碎了。出于“破财消灾”的想法,不少人憋着一肚子火,明知被人讹诈,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种事说起来真是只要胆子大就行了,即使碰瓷失败很多人也很少去追究他们的责任,成本低得成为心术不正之人可以好好经营下去的生意。这样的人,绝不可纵容,及时报警别让他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