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要闻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摄影作品

我市查处一起自媒体侵权案件

  本报讯 近日,我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侵犯无锡日报报业集团摄影作品的侵权案件,涉案当事人无锡数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给予罚款人民币3.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6月,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无锡数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无锡潮生活”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该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于2019年6月18日、5月31日、5月9日及4月7日发布的文章中使用的33张图片涉嫌侵犯权利人摄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经执法人员查证,这33张图片涉及的数码照片是由无锡日报报业集团记者经实地拍摄后完成的,体现出一定的智力创造和体力付出,属于典型的职务作品,而无锡数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未获得上述摄影作品在信息网络上传播的许可及授权。

  根据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用户数、侵权文章总阅读量等调查结果,执法部门经研究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3.3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无锡数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认侵权事实,第一时间将相关侵权内容删除,并发表致歉声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以此为鉴,立即整改,围绕自媒体的社会责任规范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网络环境下,未经授权擅自转载新闻作品的现象屡屡发生。近年来,党和政府立足于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从舆论宣传大计着眼,对新闻版权的保护工作十分重视。新闻界制定明晰的版权管理,建立起保护、管理和运营传媒版权的新秩序,对于建成与时俱进、影响力大、版权意识明确的新型主流媒体具有重要意义。

  对新闻媒体而言,新闻作品是最核心的资产,转载新闻应当遵守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一定要有授权,要付费、按照规定来使用,这样不仅有利于规范新闻传播秩序,也有利于加强国家对于新闻的管理。各个新闻出版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 (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