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天下

专家: 政策落实 尚待完善执行细节

  “随着技术进步和网络普及,短视频、智能手机等新生事物方兴未艾。社会公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应该也必须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专职研究员杨玉春表示,各级政府出台针对性规定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明显进步。针对地铁乃至更多公共空间里一些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作出标准规范,是构筑文明社会的应有之意。

  杨玉春表示,地铁上刷几个短视频、听几首音乐以排解途中无聊,对个体来说本无可厚非,但外放声音对他人却是影响心情乃至健康的不合适行为。个人的行为自由要框定在社会公德之内,满足自身需求时不能影响他人乘车体验,不能影响公共秩序。

  “针对地铁不文明现象出台约束性规定是必要的,但如何落实好规定,实现预期效果尚需实践检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强认为,人力、物力等执法成本是有限度的,很难做到每个车厢都有执法人员。

  此外,对于昆明征求意见稿中“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中的“大声”“外放”“声音”等细节如何界定,比如列车内接打电话、听个微信语音是否也属禁止情形?肖强建议,该守则仍待进一步完善。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