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看无锡

制住“心痒痒” 才能避免“透心凉”

  本报昨日A11版《野生毒蘑菇又夺一命》一文,报道了一名68岁的市民采食野生蘑菇后因病情凶险抢救无效身亡。文中提到了触目惊心的数据:近5年来无锡因误食有毒蘑菇导致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5起,25人发病,5人死亡,2人致残。结合标题里这个“又”,让人想到了几年前的一场惨剧:2015年7月,本报曾连续报道了一户新市民大家庭,因食用了男主人采来的野生毒蘑菇,7人中5人严重中毒,最终一位老人和其中几个孩子没能保住。

  两起事件中的当事人有共性——都有多次采食事后平安的经历。然而经历一定能转化为经验吗,这样的经验可取吗?其实很多“老司机”的炼成记值得借鉴和深思:刚拿到驾照的“萌新”上路,相对来说反而是安全的,因为如履薄冰、谨小慎微;一旦驾龄到了一年左右,尤其是有了三四次上高速公路的经历,娴熟就会生出胆量,身心的“缰绳”难免有松动迹象,速度会越来越快,就会进入易出事故的高危阶段,可见这时的“经验”根本如同纸糊;见闻或经历了鲜血的洗礼后,速度才会降下来、稳下来,因为已然对方向盘生出了敬畏。其实哪有“勇”出来的“老司机”,几乎都是被阅历给“吓”出来的。

  上网搜搜,如何辨识毒蘑菇的文章有不少,当成科普知识了解一下未尝不可,但决不能视其为安全“攻略”。因为真正能切中要害的专家早就告诫:毒蘑菇是人类还不能完全靠感觉和肉眼来分辨的生物,不同的种有不同的生长环境和生态特征,尚无“这蘑菇有毒,那蘑菇无毒”之类的规律可循。所以所谓的“鉴别法”置于人身安全角度而言,都不靠谱。也所以避免毒蘑菇害人其实很简单:记住四字箴言“不采不食”。

  不由想到,每年夏天,因无视警示野泳而出险甚至丢命的案例也不在少数,症结也是别无二致的,都是自认积累了“经验”,于是生出“自信”,一旦遭遇教训,才会被打回原形——以前全是侥幸。“无畏”追求口腹之欲或一时凉爽的后果,需要以生命为代价来承受,何其沉重。

  只要没有更好的方法去杜绝采食野蘑菇、下河野泳之类的现象,那么警钟就得如“四季歌”般敲下去,因为敲比不敲好,敲醒一个是一个。 (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