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看无锡

伙同他人,黑手伸向前雇主

百万元入室抢劫案宣判

  如果半夜在家睡得好好的,突然有人不期而至的闯入,是不是让人害怕,新吴区的周某、杨某夫妇就经历了这惊魂的一刻。他们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夜里被入室抢劫了百万元之多。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近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周某、杨某夫妇是新吴区某企业主,去年的一个冬夜,夫妇二人在睡梦中被人惊醒,发现2名蒙面男子“不约而至”,他们这才明白自己被抢劫了。之后,一蒙面人采用言语威胁,捂嘴、电线捆手、胶带封嘴等手法,另一蒙面人采用按压、持铁棍威胁等手法控制周某夫妇。周某进行反抗,与两劫匪发生扭打,造成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尔后,两蒙面人一个看管周某夫妇,另一个负责搜寻财物,两人还威逼周某打开家中保险柜,将柜内现金、贵金属纪念币、“百达翡丽”、“劳力士”等名表、金银首饰、高档白酒等价值总计110万元财物洗劫一空之后逃之夭夭。

  案件不久告破。2018年6月左右,曾经给周某夫妇打过工的李某起意至周某家中抢劫,他跟踪杨某至其家中,认“门头”并多次踩点掌握夫妇的作息时间。为方便实施抢劫,他事先通过无人居住的相邻房屋进入周家,锯断一楼卫生间的防盗窗,为实施抢劫制造条件。

  2018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李某与结识不久的张某合谋欲潜入周家伺机作案,但因时机不成熟未能继续实施。几天后,两人携带水果刀、铁棍、头套、手套、胶带、电线等作案工具再次来到周家,从事先锯断的一楼卫生间防盗窗进入室内,后蹿至二楼西侧周某夫妇房间,制造了这起数额巨大的抢劫案件。其中,张某分得赃款人民币11万元,剩余赃款、赃物均由被告人李某分得。

  2018年12月10日下午,张某将抢劫一事告知其友赵某,赵某在明知张某涉嫌犯罪情况下,仍陪同其出逃并用其本人身份证登记入住宾馆、供被告人藏匿。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案件由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8月,新吴法院依法对行凶的李某、张某二人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对窝藏张某的赵某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法官介绍,本案抢劫数额高达110余万元,远远超出了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而犯罪数额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本案又是一起典型的入户抢劫案件。法官也关注到二被告人虽然都实施了抢劫实行行为,但二人之间在地位、作用上还是存在区别的,犯意的提起、踩点、锯防盗窗等前期准备行为主要都是由第一被告完成的、绝大部分赃款也由第一被告分得,故法官在量刑时予以了充分体现,实现了量刑的均衡。

  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出于安全考虑,大额款项的出入尽量采用转账、银行票据等支付方式、避免大量现金的存放,必须需要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的,也要注意随取随用,缩短大量现金在身边的存放时间。

  (石易 涉案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