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处理家事纠纷方面,单纯的法律判决往往无法真正解决家庭内在矛盾,只有综合考虑亲情、伦理、民俗等因素,寻求情理和法理的共通,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在宜兴法院法官的努力下,难断的“家务事”被巧妙调解,破裂的家庭重获幸福。
倾尽心力修复母子嫌隙
宜兴法院张渚法庭的孙跃君法官认为,家务事应用心调解,而不是一判了事。
88岁的村民洪某育有七个子女,她一直跟随小儿子小鲁生活。由于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需要,洪老太与小鲁共同生活居住的房屋被征收拆迁,小鲁拿到补偿款后,在自家住宅楼的底层,为洪老太装修了一处车库给其居住。去年夏天,洪老太因琐事与儿媳发生口角,一气之下搬到了女儿家居住,并准备起诉要求分割之前房屋的拆迁款。
在张渚法庭的立案窗口,孙法官接待了洪老太。考虑到洪老太年事已高,告的又是亲生儿子,孙法官认为这个案子可以先进行诉前调解。孙法官深入了解了洪老太的家庭情况,并联合镇司法所、村委和洪老太的亲属开展调解工作。洪老太“火气”十足,一个劲地说着自己的委屈和牢骚,根本不听法官的劝解。孙法官微笑着听完她的抱怨,从法律规定到骨肉亲情一点一点引导调解。遗憾的是第一次调解并未成功,洪老太还是坚持立了案。
孙法官没有放弃,因为对案件有了较充分的了解,受理案件后,她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这对母子的矛盾化解争取最后的时间。“老小老小,要把老人当作小孩一样呵护。”在孙法官的劝解和教育下,小鲁承诺以后会孝顺母亲,并主动提出要为行动不便的母亲购置轮椅。孙法官又把小鲁的承诺告诉洪老太,夸她的子女孝顺,是个有福气的老太太。洪老太的情绪渐渐缓和下来,小鲁推着新买的轮椅将洪老太接回了家。最终,案件以洪老太撤诉圆满了结,破裂的母子关系也得以修复。
将心比心化解离婚积怨
官林法庭副庭长陈思远法官认为,唯有耐心、细致才能解决好当事人的“家务事”。
一对小夫妻生育了两个孩子,因感情破裂,从2013年开始闹离婚。第一次起诉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2015年再次起诉离婚,终于如愿以偿。离婚后,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但因孩子的探视问题,两人依然“战火”不断。2017年3月,男方母亲王某一纸诉状将这对离异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近400万元购房款,而案件涉及的两处房产已在他俩离婚时做了分割,两人各拿一套。前儿媳妇张某认为房款是赠予,但王某手里有当初儿子徐某打的欠条,还有银行的转账凭证。
经仔细调查,陈法官发现,该案看似是普通的借款纠纷,其实矛盾的焦点还是在孩子身上。于是他就以孩子为切入口,找双方家长谈心,找两名被告相互交流。“父母是孩子的榜样,你们闹成这样,孩子是受害者”,作为年轻爸爸,陈法官聊起孩子总有说不完的话,原被告双方的心也最终被他说软,案件以撤诉了结。之后,这个离异家庭尽释前嫌,相处得很和睦,张某还特意制作了一面有“耐心释法,和谐执法”字样的锦旗送给陈法官。 (何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