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派出督查组,赴江苏等6省(区)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工作。
据介绍,2019年6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方案,部署开展评价工作。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面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评价监测平台和“互联网+调查”方式,完成了评价指标数据采集分析、网络评价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据悉,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省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19年相关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和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1月至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反馈意见、督查“回头看”和发布报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