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看无锡

一则网络吐槽挖出“掺沙充电宝”案

市场监管部门给同类商户打“预防针”

  生活中遇到糟心事儿,上网吐个槽,再常见不过。然而,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却从一则网友“吐槽”中发现线索,查处一起销售“掺沙充电宝”案。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昨天上午,该局召集在火车站地下南广场经营电子类产品的经营者进行座谈、培训,以案说法,警示经营者杜绝违法行为,守法、诚信经营。

  销售“掺沙充电宝”,商户被行政处罚

  今年9月,梁溪区市场监管局通江分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看到一则网友的“吐槽”,大致内容:在无锡火车站地下南广场购买了一个标识为“米途”品牌的充电宝,不能正常使用,回家拆开一看,里面竟被掺了沙子。

  对此,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展开调查。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找到了被网友“吐槽”的商家,并赶赴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充电宝外部仅“米途”二字为中文标识,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等信息均无,被拆开后,内部共有5组电池,其中两组填充的是黄沙。

  被问及货源等情况时,经营者李某称,事发前一段时间,一个推销员到店内推销涉事充电宝,因价格比较便宜,她便进购了一批放在店内加价销售,并不知道内部掺有黄沙。进货单据等票据信息显示,李某共进购该充电宝10个,每个进价为15元,至案发时已售出1个,违法所得为65元。

  经调查,梁溪区市场监管局通江分局认为,涉事充电宝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李某作为销售者,在进货检查验收中未尽到验明产品标识等义务,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依法责令其改正,停止销售,并对其处以没收剩余9个假冒伪劣充电宝,罚款1300元,没收违法所得65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以案说法,警示同类商户

  “掺沙充电宝案”虽结,可事情并没有就此了之。

  “火车站是一个城市的窗口,这里的商家也代表着这座城市的形象。”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通江分局局长张剑表示,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该局在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对火车站地下南广场展开摸排调查。期间,他们注意到,部分经营者受文化水平等限制,还存在对电子类产品不够了解、辨别能力不够等情况。

  为此,该局昨天召集在火车站地下南广场经营电子类产品的经营者进行座谈、培训。期间,他们以“掺沙充电宝案”为例,告知经营者假冒伪劣电子类产品存在的危害、如何辨别正规的电子类产品,同时,强调进货查验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面临的法律后果等。

  培训结束后,经营者们当场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自觉做到保证商品来源、保证商品质量、杜绝欺诈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晚报记者 刘娟/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