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看无锡

治欠保支“清零”倒计时

劳动监察部门为农民工送上维权指南

  昨从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将从2019年11月15日开展至2020年春节前,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行动

  对欠薪行为“两清零”

  此次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

  11月下旬,已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12月初进入执法检查阶段并延续至2020年春节前,对重点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实施“欠薪清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即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案例

  “甩手掌柜”将面临二次支付工资风险

  2019年4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魏某等10人投诉,称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在经开区某工地做木工,工程结束后至今拖欠工资8万元。经查,该项目木工劳务由杭州某劳务公司承包,劳务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包工头李某。魏某系李某招用工人,考勤及工资标准均由李某确定,工程结束核算时李某发现实际人工费远超自己承包的费用,无力支付人工工资。因杭州某劳务公司存在违法分转包行为,魏某等10人被拖欠工资由劳务公司先行垫付,垫付款项通过司法途径向李某追偿。

  据了解,案件处理中,劳务公司称李某出具的工资清单涉嫌虚报,但无法提出相关证据,导致维权之路受阻。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用工单位的管理疏漏以包代管需要担责,按照“总包总负责”原则,如果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违法分转包单位需垫付被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总包企业若要做“甩手掌柜”,或将面临二次支付工资的风险。

  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被列入“黑名单”

  2019年2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投诉称,华庄某工程项目包工头邰某、杨某拖欠21名劳动者38万元工资。经查,项目总包单位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邰某、杨某为瓦工班组包工头,春节前结算工资时总包单位未履行总包代发工资责任,包工头邰某、杨某携款逃匿。因总包单位存在违法分包且未履行总包代发工资责任,被拖欠21名劳动者工资由总包先行垫付,邰某、杨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目前已刑事拘留。

  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9年9月,全国被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共有26719件,其中,767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有116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最高可判7年。“根治老赖有两大杀器,除了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列入‘黑名单’”,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进入30个部门联合惩戒的“黑名单”,“黑心老板”将面临限制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信贷融资方面受到限制,不得乘高铁高档座位出行等措施,违法分转包造成工资拖欠的企业也将被“拖下水”,共同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贴士

  讨薪维权关键在证据

  “运用法律手段讨取薪资,证据是关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作为提起诉讼、要求维护权利的一方,有主动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义务。农民工要注意收集并保留好能够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证明工程量的证据。维权时,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写的欠条,“包工头”或工长(班组长)等写的欠条,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职工花名册或考勤记录,工作期间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和单位负责人或“承包商”、“包工头”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都可作为讨薪证据。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是不能承包工程的。到用人单位或者建筑工地工作,要注意单位或者施工作业队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要与单位或者“承包商”、“包工头”签订合同或协议,不要轻易相信用人单位口头上承诺的工作报酬。 (晚报记者 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