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梁溪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被告人张甲(化名)、李依(化名)因制作贩卖电动自行车假证照吃了官司。
2016年下半年,张甲在一家商贸公司做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电池的业务员,他在推销电池时发现,假电动车牌照大有“市场”,就动起了歪脑筋。印有连云港、常熟、昆山市等地交警部门印章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卡片经过他的手,被他以2.5元到4元一副的价格卖掉了。到案后,张甲交代,这些假牌照都是“上家”提供的,一套假的主要包含电动车牌照及空白的电动车行驶证,牌照和行驶证还是配套的,空白行驶证盖有交警队印章,还有顾客姓名、身份证号、车型号等,牌照上有车牌号码和车的归属地。
审查查明,2017年9月到2018年8月,张甲向李依出售相关假证照600张,而李依也倒卖了数量不等的假牌照。2018年9月,梁溪区民警在辖区电动车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了假的常熟牌照10张以及空白行驶证。之后顺藤摸瓜,将张甲等人抓获。张甲等人交代,之所以卖假证照,是因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施行后,很多电动车因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上不了牌照,因此很多客户找他办假牌照。“想留住客户,为了更好地推销电池,自己也能赚点小钱,就卖起了假牌照。”
法院依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决张甲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罚款4000元;判处李依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款3000元。
(石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