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一大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政策法规将实施。
进口商品买买买更便宜、医药费用负担减轻、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一起看看哪条与你直接相关!
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这些商品中,有不少都涉及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
例如,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等。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用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用。
值得注意的是,有70个新增、27个续约药品共计97个药品经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60.7%、26.4%。
未来,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港澳台居民可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保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也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在内地(大陆)就业和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的两类港澳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并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高速通行将执行新收费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通知,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
按照新规,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将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此外,车型分类也将重新核定,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
新年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也将降低,老百姓又能省下不少钱。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6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乘客运班车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纳税信用可以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提出,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包括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
此外,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