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我犯什么法了,你们凭什么铐我?我说过我过几天会还的。”被执行人老何赖在自家门口的地上大声呼喊。40多岁的老何是杭州桐庐法院某案件的被执行人。之前,经法院判决,老何应支付申请人傅某人身赔偿款17万余元。但老何迟迟不赔钱,傅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老何私下与申请人傅某商议,他表示自己现在确实没有钱,但会尽量每月凑足100元还给傅某。按这样算,141年才能还清……据悉,在拘留期间,老何家属已经一次性将剩余赔偿款履行完毕。 (来源:青年时报)
网友评论
@等花开:早知道要还的,何必等到被刑拘才一次性还清呢?而且17万元,也不是很大的数字。
@anita_47:每月100元?17万元存银行一年期每月还有212.5元的利息呢。
@笑哭:“尽量每个月凑够一百块”也是为难他了,毕竟一天要凑三块多啊。
@EUNOS:他是不是觉得自己好聪明呀,我想这样还款没有谁会答应他吧。
@lovebaga:干得漂亮,希望其他法院学习借鉴,该出手时就出手,对这种厚颜无耻之徒,就该用强制手段。
@宝贝阿姨美瞳包包:一拘留就在所里过年啦!家里人立即还清啦!家里人早干嘛去了呢?
@火:一经拘留,家里就把钱还清。说明他们对法院判决是多么不在乎,法院要注意认真执行。
小编说两句
这种无耻的“教科书式老赖”,对他真是不能太温柔了。不能让守法者吃亏,不能让藐视法律者得逞,是最朴素的正义观。要知道,司法是社会矛盾的终极解决手段。不执行判决和裁定,就是对司法制度的挑衅。到最后要拘留了,就一次性还清了,这也说明,惩戒老赖的法律、社会机制仍须升级,司法执行程序必须要有足够力量和足够威力,才能让个别老赖不能赖、不敢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