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搅拌车里的水泥凝结成块,常规清理做法是用风镐、电锤或空压机,通过打气震动使得混凝土碎裂。这种方法耗时耗力,有人就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新吴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对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据介绍,这是无锡安全生产领域办理的首例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件。
经查,去年7月驾驶员俞某某发现,搅拌车混凝土未及时卸货导致全部凝固,后通过微信联系了在盐城专门经营清理业务的李某某。被告人李某某伙同戴某某随后在本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内,以烟火药、电线、纸管等物品非法制造爆炸装置60余个,并用电线引爆爆炸装置爆破的方式,为俞某某驾驶的搅拌车进行混凝土清理,获利18500元。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在案发现场将两人抓获,并当场扣押为制造爆炸装置而准备的485克烟火药1袋、烟花3箱及电线等物品。经鉴定,被告人所制造的装置系电发火爆炸装置。
“这起案件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对以烟火药非法制造爆炸装置的行为是否启动刑事追究程序,在全市尚属首例”,承办检察官说。相关法律条文对爆炸装置进行了规定,但对爆炸装置的威力及如何考量爆炸装置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留有空白。该院经走访案发现场、仔细审查证据,认为案发现场紧靠搅拌楼,在搅拌楼上有人员操作施工,下面有来往的搅拌车装料,现场周围有四家公司及十几名员工出入,且有部分私家车停放在附近。该场所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公共性,爆炸一旦控制不好,可能会对不特定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因此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征,应当认定为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