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官林镇义庄村原党总支书记史东棠违规出借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月至2月,史东棠任官林镇义庄村党总支书记期间,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先后两次违规向某民营公司出借资金共计200万元,未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手续,款项到期后,该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史东棠负主要责任,2020年6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新吴区鸿山街道鸿西村原党支部书记高炳忠违规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2008年4月,高炳忠在担任新吴区鸿山街道鸿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将该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朱某,在仅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意向书》的情况下,多次超工程进度提前签批支付工程款,并导致超额支付44.7万元,截至案发时,该款项尚未追回。2020年6月,高炳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按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
经开区华庄街道双茂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席加虎违规减免土地租金、收缴集体土地租金不作为等问题。2009年9月至2019年8月,席加虎任华庄街道双茂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对集体土地租金收缴不积极、不到位,社区应收未收租金达514.25万元,并违规减免企业土地租金11.99万元,违规利用集体资金为企业承兑汇票贴现42笔共计364.62万元,席加虎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席加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本次通报的3起案例有的是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有的在集体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操作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有的收缴欠缴集体租金不作为,均严重侵害了集体和群众利益。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今年解决群众反映突出民生问题的重点工作,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向群众公开清理整治成果,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站稳群众立场,忠诚履职担当,严守法纪底线,切实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监督保障执行,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为专项清理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无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无锡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