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两男子非法猎捕 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本报讯 如果以为在空地上张网捕猎野生动物属于个人爱好,那就大错特错,近日,江阴法院公开审理的两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两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

  熊某之前在一块空地上,使用捕鸟网捕获1只雀鹰,后将该雀鹰送给潘某。近日,熊某又以160元的价格向颜某购买了1只雀鹰,饲养一段时间后将该雀鹰放生。两只动物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均为隼形目鸟类,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熊某接着又在一块空地,使用捕鸟网先后捕获2只苍鹰,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苍鹰,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颜某在江阴市徐霞客镇峭岐一处野地里,使用捕鸟网捕获1只雀鹰,事后以160元出售给熊某。该动物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隼形目鸟类,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19年11月7日,被告人颜某在江阴市徐霞客镇峭岐一处野地里使用捕鸟网捕获1只雀鹰,于次日以100元的价格出售给潘某。该动物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日本松雀鹰,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被告人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