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无锡

20元,电动车超速被罚!

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警方启动测速抓拍

  (图片由交警提供)

  本报讯(晚报记者 念楼) 市区常有汽车驾驶员发现,在路上缓慢行驶时,旁边一辆电动自行车“嗖”一下就开过去了。有些电动自行车越开越快,时速甚至能达到五六十公里,而这种快到“飞起”的速度,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无疑危险重重。昨天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针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行为,交警采用移动测速设备进行抓拍处罚试点,并且已开出罚单。

  8月14日下午3点24分,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滨湖区刘闾路月季路路口,因为超速被交警拦了下来。测速设备显示李某的车速为30千米/时,超过法定最高时速15千米/时。交警随即进行现场查处,对超速行为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据悉,这是全市开出的首张电动车超速处罚决定书。当日,交警共处罚了5起电动车超速违法行为。滨湖交警大队民警陶思行说,目前一线交警经过专门培训,开始试点使用移动测速仪。测速设备架在一个三脚架上,看起来像个大照相机,既可以测速又可以同时拍照取证。民警说,这个设备方便携带,能够在不同路段上操作,而且限速抓拍参数可以调整,测量比较精准,平时测汽车超速一样派得上用场。交警表示,测速抓拍是希望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不要开太快,如果时速开到三四十公里,一旦发生碰撞就刹不住连人带车摔出去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可是现实当中,有的驾驶人为了赶时间或者见路况好,会习惯性地提高车速,更有甚者,还把老式电动车的限速装置偷偷拆掉。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面施行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无锡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进行严查严处。一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亡人事故和死亡人数,占全市交通亡人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2.91%和42.13%,7月份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以来,这一数据降至32.5%和32.5%,亡人事故占比、同比均有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