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晚报记者 刘娟)近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在食盐专项、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三聚氰胺专项抽检中,抽检样品全部合格;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中,均有2批次样品不合格。
此次针对普通食品的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抽检范围涵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糕点、饮料、豆制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类别,共抽检471批次。其中,合格46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江阴市华士志保豆制品厂生产的豆腐(生产日期/批号:2020-06-04),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宜兴市高塍镇文君熟食店生产的卤猪蹄(生产日期/批号:2020-07-12),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中,在我市食品流通环节,共抽检了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豆类等类别的8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8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鳊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20-06-17),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无锡市亿客隆日用品商行销售的乌骨鸡(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20-07-21),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市(县)、区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相关市(县)、区局3个月内向市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
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一旦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