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16年11月11日,遂宁油坊中街,一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被砸身亡。事发后,当地公安介入调查,核实铁球降落处整栋住户所有居住情况,但未能找到抛物者。今年8月24日,该案终于宣判。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楼栋的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除家中确实调查无人居住的住户外,其住户每户赔偿人民币3000元。 (封面新闻)
网友评论
@林正雄:按照民法典新规,在整楼赔偿之后,如果发现了真凶,之前代为赔偿的业主是可以向真凶追偿的。
@Triste:希望早日找到真凶!
@上邪:有一点疑问:是否违背“疑罪从无”的原则?
@曼:港剧有一个类似的案子,后来警察现场测试,再经过科学计算,最后破案了。
@tom:高空抛物,需要明确刑事责任,即使没有砸到人物,也需要承担刑事处罚(过失或故意),这样才能震慑,减少一些抛物行为。
@叫我小妹啊:如果能把高空抛物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类似事情发生的频率。
@WowfantasticbabyY:我感觉在小区里最好有各种防范风险措施,比如高空坠物有摄像头,或者有没有可能以后发明一种隐形的保护隔物在两栋楼中间。
小编说两句
四年了,虽然李女士一家终于获赔,可这样的结果的确也令人意难平。当然,不管是现行侵权责任法还是即将实施的民法典都规定,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赔偿。谁都知道,球只能出自一人之手,想必这栋楼的其他住户都会觉得委屈。后续报道说,已经有住户提起上诉。“全楼赔偿”不该是此案的终点。法律的公平正义将督促“追凶”之路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