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 (来源:中国普法)
网友评论
@AJ:一对奇葩父母,两个可怜的小孩!
@魔法少女jojo:22岁大学才毕业吧,自己还是孩子就要养和孩子了……
@山崎野菜:窒息,真的为这个姐姐感到窒息。
@西瓜:这个小孩现在才2岁,如果当姐姐的要抚养到他成年,那姐姐的生活基本上就毁了。她以后的婚姻要怎么办,说句现实的,没有多少人能接受取个媳妇儿,还要帮着养小舅子的,最重要的是,姐姐根本就不愿意,这对父母太自私了。
@___山奈:这个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姐姐扶养弟弟后,姐姐老了弟弟同样对姐姐有扶养义务。
@A茶二代:哎呀,养不起就不要生嘛,生二孩不要跟风啊,要看看自己天时地利人和具备不再生也不迟啊。
@琼瑶:如果是再婚家庭存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小编说两句
虽说一片吐槽,但按照现行法律,如此判决也并无不妥。所以,这件事情合法,只是于情理上,大众不太好接受。但是话说回来,家人之间的扶养义务,不仅是法律上也是道德上的要求。“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它只能维系最基本的伦理秩序,更多的还需要道德来发挥作用。这件事情也提醒父母,在要二胎之前,也应多遵循老大的意见。做好更多准备,也避免之后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