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私排废水还拖欠后续生态修复费

检察机关申请强执

  本报讯 私自在自家后院开设电镀作坊,非法排放污水,被查处后却不支付后续环境修复费用。近日,滨湖区检察院就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4月,徐某、闫某未经审批,在徐某家的后院内开办电镀作坊,电镀加工产生的废水未做任何处理即倒入作坊内水沟,经溢流池直接排入作坊外池塘。检察官接案后,会同相关部门至现场开展调查。经采样检测,该作坊溢流池内废水的六价铬含量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5.22倍。“如果污水中的重金属进入水体土壤,会严重破坏周边生态,影响人和动植物的健康。”承办检察官介绍,徐某、闫某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损害公共利益,仅仅追究刑责并不够,修复被污染水体、防止生态进一步被破坏才是关键。案件审理期间,检察官委托相关学院编制环境修复方案,依据《虚拟治理成本法》确定了涉案环境修复费用。之后该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徐某、闫某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及修复方案编制费10万余元。经法院调解,被告人表示愿意支付相关费用,分两次支付完毕。然而被告人在支付了首笔款项6万元后,迟迟未支付后续款项。检察院于是在近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未尽付款义务,对受损害的环境进行修复。目前,环境修复正在进行。 (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