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月起,在江苏省内未取得经营许可,一旦擅自开展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抓,将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新规出台一个多月,就有人“栽”了!近日,市运管部门向市信用管理部门推送首例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严重失信案件。
8月26日10点37分,葛某驾驶一辆苏N蓝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泗阳爱园汽车站门口载客8名送往无锡,每人收费100元。葛某在无锡市通江大道高速卡口,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高速卡口交警查获并现场移交至市运管部门。经调查,运管部门依法对葛某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新版《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评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黑车”是指没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营运手续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8月1日起,新版《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从较重失信行为升级为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3年。一经查处,失信信息将全部抄送给同级信用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如果司机被认定严重失信,则面临着不能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找工作、贷款难等局面,个人生活处处受限,甚至还可能影响到孩子上学。市民乘客为了自身安全,也要拒乘黑车,一旦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可拨打96196或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举报投诉。 (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