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沪苏浙皖互认电子驾照,将于月底实施。
9月12日,沪苏浙皖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9月30日起沪苏浙皖四省市电子驾驶证、行驶证将正式实施互认,实施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这意味着领取电子证照以后,不止在省内,在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也可以用。这些区域的驾驶员,如果申领了电子驾照,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忘带驾驶证、行驶证了。那么,驾驶员如何领取“电子证照”呢? 驾驶员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我的”页面选择“我的证照”,进入页面后点击“添加”,选择“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选择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目前,认可的电子证照出示渠道主要为三省一市官方政务服务APP:上海“随申办”、江苏“江苏政务服务”、浙江“浙里办”、安徽“皖事通”。驾驶人只能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和本人名下车辆的电子行驶证。
(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