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制度。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无锡市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先后出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扎实推进美丽无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作为财政部门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跟踪审核的重要手段,将在强化基本建设项目概算约束、严肃财政资金规范使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利用评审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评审效率。
据悉,下一步,市财政局、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处将严格按照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并依托近期正式上线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信息系统,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让有限财政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品质。(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