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无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又有利好政策: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相关经费

  昨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利好细则:今年11月起,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的相关经费。

  前提是竣工验收并取得

  电梯使用登记证

  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的通知》。凡按本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的,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由住建部门将相应的住宅小区楼栋号及增设电梯实际费用分摊明细提供给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项目备案。公积金中心取得项目备案清单后,出资增设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产权人直系亲属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符合通知规定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产权人家庭(包括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产权人直系亲属)提取总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家庭所需分摊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留存百元以下的余额)。操作流程上,缴存职工登陆“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可提取房源信息。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应携带不动产权利证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至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市的公积金提取已从购房、大修扩大至租房提取、生活困难提取以及加装电梯提取等多个领域,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仅2019年公积金提取额就达169.81亿元。

  两年多来93台电梯

  已加装完成70台左右

  针对此次加装电梯的配套政策,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补充说,在提取公积金之前,住建部门有个“审核确认”的环节。业主最终能提取到的金额,为增设电梯相关经费的总金额乘以该户居民的分担比例,增梯总金额以建设者提供的相关法定票据总额为准,分担比例以申报增梯时建设者填报的分担比例为准。

  据统计,2018年6月我市出台《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以来,两年多里,市住建部门共审批通过了40多个小区93台加装电梯的申请,主要分布于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和锡山区。其中完成加装的预计有70台电梯左右。这40多个小区中,首个试水加装的是凤宾家园,加装电梯总量最多的也是凤宾家园,有10多部,成为整个无锡老旧小区加装的先行者和示范点。(练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