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惠山法院对该院首起通过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殷某获刑7个月,罚金8000元。
去年3月,殷某上网时看到了一篇介绍暗网的文章,对此产生浓厚兴趣,于是通过种种渠道找来诸多教程,学习后成功登录上了某个暗网。殷某浏览该暗网时,发现了很多关于枪支、毒品、公民个人信息等非法交易的帖子。他想到自己在网上贷款欠了不少钱,便想通过暗网交易赚钱还贷。于是用比特币在暗网上向他人买了不少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分类打包后,将部分信息保存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中,另将部分信息上传至其注册的某境外网盘,再将网盘链接发布在暗网上进行销售,从中赚取差价。
去年12月,警方在殷某的宿舍将其抓获,并在其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中查获不少公民个人信息。经清点,殷某的境外网盘和其使用的电脑中公民个人信息共6700份。
办案法官介绍,“暗网”的最大特点是经过加密处理,普通浏览器和搜索引擎无法进入。暗网上存在见不得光的非法交易,这些非法交易很难追查到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和所处位置,且一般使用比特币作为交易货币,隐匿性强,查处难度较大。虽然暗网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等特点,但不是“法外之地”和“避罪天堂”,网民切勿因一己私利而触碰法律底线。同时,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安装App、浏览网页时切勿随意签署授权书,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