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提出11个方面的要求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