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然而如许昌市第二、三、五人民医院,宝鸡高新人民医院,巴中市恩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却都是私立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一科室主任告诉记者,由于医院更名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以及医院在运营过程中性质发生变迁等原因,所以仍然存在一小部分人民医院并非公立医院的现象。(来源:健康时报)
网友评论
@萱草:私立招牌要亮明,切勿忽悠老百姓。
@Z浪为啥还不DB:巧了,我们县城的人民医院也是私立的,当时知道我都震惊了……
@那年永生:在很多地方,公立医院、人民医院,在老百姓心中代表了权威,代表了一个层级,代表了一种信任。一旦说是私立医院,老百姓的反应第一是医保能不能用,第二医生能不能信任,第三价格会不会太贵,思来想去可能就不去了。
@房舟子:私立没问题,但别用人民的名义。
@李果茶:其实有部分私立医院是做得非常好的,比如湖南的旺旺医院,还有武汉的亚洲心脏病医院,所以重点还是如何管理私立医院。
@楚萍微客:私立医院可以有,但在名称上应该严格审核,不能与公立医院相混淆。
@点点壹贰叁:谁批的?倒追责任!
小编说两句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人民医院”的属性应该是公立的。倒不是说是主张搞所有制歧视、认为私立医院不好,可事实上,私立医院傍“人民”,性质上属于违规。那么,违规就该处理。说实在的,医疗结构要赢得患者的信任,靠的是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而不是在名字上误导或欺骗患者。看起来医疗监管部门有必要进行一次自检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