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梁溪区、锡山区分别在南禅寺广场、馨和园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服务活动。据了解,这两场活动也是我市“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成部分。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部署,11月30日至12月31日,为我市今年的“法治宣传月”,本次宣传月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其间,12月4日为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考虑到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本次法治宣传活动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