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2年,9岁女孩陈蔓的父亲杀害妻子和岳母后将房屋出卖,买主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却过不了户,便要求退款,取消交易。因无力替父还款,法院向陈蔓发出限制消费令,引热议。12月15日晚,陈蔓外公接到金水区法院通知:陈蔓姥爷王维治接到金水区法院电话和短信通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16日,金水法院发布致歉声明,“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
(来源:北京时间)
网友评论
@牛橙橙:把9岁女孩定为老赖没有实际意义,9岁女孩没有还款能力,买家根本拿不到退款。这不就是法院甩锅吗?法院在事实很清楚的情况下,应该出具更合适的指导意见,如果认定女孩不还钱,直接拍卖不是更合适?
@蔡骏:我更关心九岁孤女背后的故事:生父杀了生母与外婆,后被判处死刑,这是怎样的仇怨与悲惨世界?
@云南昆明赵律师:希望舆论不要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
@豁然开朗心理医生咨询:这个案例比较特殊且为法律空白,试一试引起讨论并从善如流——希望以后不要被“有心人”利用法律的此“善念”。
小编说两句
此案背后的关系比较复杂,甚至可以说面临着处理上的僵局,但不能因此而试图以一种简单乃至粗暴的方式来判定。购房者的正当利益要保障,9岁孤女作为未成年人也需要保护。司法机关不妨再“人性化”一些,发挥更多能动性,尽力推动这个案子导向一个良性的解决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