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看无锡

房产中介控制不住高消费欲望——

托管资金成了“囊中之物”

  买卖二手房时,一个靠谱的中介能快速有效地沟通买卖双方意愿,帮助双方轻松完成交易。滨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中介人员王某却为了满足个人消费欲望,以托管资金为名骗了数十万元。此案提醒市民,在买卖房屋这类大宗交易中不能完全依赖中介,要提高警惕,注意手续完整性,以防上当受骗。

  卖房找来中介“老相识”

  去年4月,市民刘先生想出售名下一套房子,想到这套房以前就是通过中介公司人员王某买来的,他便拜托王某把房子挂到网上出售。王某效率很高,一个月不到已联系好了买家,并完成了看房等一系列流程。买家对房子很满意,双方以190多万元的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当场给刘先生与王某各转款1万元,给刘先生的钱是购房定金,给王某的则是作为给中介的物业押金。

  很快,刘先生收到买家打来的首付款。不久王某突然告诉刘先生,因买家贷款征信问题,需要出5万元做银行资金托管。所谓资金托管,就是二手房交易时让房款处于第三方托管之下,买卖双方各自提前预留银行账户,待到交易完成、办理过户手续后,房款才解冻到卖方账户。一旦交易失败,资金将原路退回买方账户。这一措施本是为了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为图方便,王某与刘先生商定,先将收到的首付款中5万元打到王某银行卡上作为托管资金,王某则以公司名义给刘先生开了收据。

  8月底,王某告诉刘先生,买家开始选择的是纯商业贷款,但想换成混合贷,银行方面要求追加4.8万元托管资金。因为跟买家沟通时,刘先生知道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没多想就将这笔款项打给了王某。没过几天王某又找到刘先生,说近期将出台新政,凡未满五年的房屋二次交易要多交一部分税,因此需再多交14.8万元资金托管给银行,刘先生又照办了。

  托管资金竟所剩无几

  房屋买卖一直在进行,中间几多波折,到11月初买家最终决定解约。买方要求拿回84万元首付款,刘先生提出自己此前为方便买方办贷款,已将24万多元托管金存到了王某卡里由他代管,需从买方首付款中扣除。刘先生于是将59万余元退给了买方,剩下的钱买方需办理贷款撤销后才能拿到,王某也一口答应会帮买方办理后续相关事宜。由于王某和刘先生之间关于物业费有点纠纷,事情拖着没办,买家听说后也不好意思催。等到11月底,买家终于收到了王某发来的消息,声称撤销贷款已办妥,两周内钱就会退到账上。不久,来自警方的电话通知却让人大吃一惊。原来王某一直拖拖拉拉,是因为他卡上保管的托管资金所剩无几了。王某花钱如流水,手头又拮据,竟把托管资金当成了“囊中之物”。

  据调查,王某在第一次拿到钱款后便开始挥霍,先是信用卡到期,还欠朋友外债要还,他从5万元中拿出钱还了款,剩下1万多元则被拿去打赏网络主播。尽管王某有些惴惴不安,想过要“细水长流”,但他按以往经验分析了一番,觉得手头这笔单子应该不会很快谈成,就算自己花掉了钱,后面也能想法子慢慢补上。在这种自我安慰下,很快王某就把这5万元挥霍一空。

  一错再错窟窿填不完

  欲望是一条难填的沟壑,正捉襟见肘时,王某听说买方想转换贷款模式,便马上“忽悠”刘先生又追加了4万余元托管资金。前脚收到钱,后脚王某日常开销就开始大手大脚、去KTV唱歌玩乐、打赏主播……很快这些钱也花没了。不久得知月底房地产将实施新政,他觉得机会又来了,花言巧语骗取了十多万元“托管资金”。而据王某公司负责人介绍,其实刘先生这笔交易已完成网签,按理并不受新政影响。但此时王某为了来钱不择手段,他盘算自己还欠着朋友十几万元,若是提前还上就能省两个月利息钱。麻利地还完债,剩下的钱他又吃吃喝喝用光了。

  后见刘先生一直催着还钱,王某又生一计,他利用工作便利接下一名客户,接下来一个月里如法炮制,先后两次以需要支付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为由,骗取转账共计43万余元。王某自称本打算用这些钱“拆东墙补西墙”,先填上刘先生的“窟窿”,后来还是没能抵挡住“剁手”的欲望。

  纸终究包不住火,王某被公司主管撞破后向警方自首。此时,他持有的两张涉案银行卡内总计68万多元只剩下4万多元。目前,王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