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吴法院开展了“跨域财产协同执行”专项执行行动,携手南通如东法院处理一系列执行案件,共执结跨域执行案件7件,交付房产、设备及生产资料价值超1440万元。
大恒公司(化名)是一家生产型企业,在南通如东地区租用厂房组织生产经营,后因排污不达标,被当地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巨大影响,就此引发大量纠纷,多起案件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其中一起执行案件就是由新吴法院处理的。处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大恒公司虽已停产停业,但其厂房内还存有许多价值较高的生产设备,可通过拍卖形式偿付债务。新吴法院迅速启动了财产处置程序,谁知在处置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
据介绍,大恒公司已停产停业多时,拖欠的租金数目巨大。出租方要不到租金,听说存放在自己地盘上的设备要被处置掉,自然百般不愿意。面对前来沟通的执行法官,出租方代表态度强硬。而另一边,因为大恒公司的排污问题牵涉面较大,租用这片厂区内厂房的其他企业也被迫停业整顿,他们同样要求出租方和大恒公司赔偿损失,对查封一事十分不情愿。
面对出租方和租赁企业的“联合抵制”,新吴法院决定线上委托如东法院进行查封。收到申请后,如东法院多次与新吴法院沟通联系查封措施,同时利用当地法院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主动与出租方和租赁企业沟通,做了大量协调说服工作。在如东法院的支持和两地法院的联动配合下,抵制查封的声音渐渐消失。终于,查封工作顺利完成。
查封完成后,面对长长的查封清单,法官又有些担忧。执行法官吴诗佳介绍,申请执行人多次询问财产处置情况,不断催促法院尽快将设备拍卖变现。但这些设备需要经过勘察、评估、拍卖等一系列流程才能完成处置,而且设备存放地在如东,来回往返需要花费许多时间精力。
为了加快处置流程,顺畅程序衔接。新吴法院通过“协同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向上级法院申请协同执行,经批准同意后,再向如东法院申请协同执行,并将案件信息、协同内容及协同方式一并传送给如东法院。收到协同执行申请后,如东法院与新吴法院取得联系,两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直接对接,共同协商执行预案及执行人员。同时,两地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设备存放厂房,进行现场勘察、组织评估及沟通协调工作。
经过近20天的努力,评估拍卖工作顺利完成。近日,新吴法院执行团队再次来到南通,与如东法院一起组织进行整体设备的拆解和装运工作,如约将设备交付买受人,成功处置了此案。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