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卫生巾执行标准过期 缘何买者索要赔偿遭拒?

  江阴消保委近日接受了一起有关卫生巾执行标准过期的投诉,但消费者要求的赔偿没有达成,原因何在?

  江阴汪大力(化名)近日投诉,称其在江阴大统华(澄西店)购买的恩芝卫生巾和风资卫生巾的执行标准“GB/T8939-2008”已经废除,大统华经营上述商品涉嫌欺诈,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的三倍,即退一赔三。

  江阴消保委澄北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投诉人反映的事发地点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在该大统华超市一楼妇女卫生用品展示区,投诉人反映的恩芝系列卫生巾和风资系列卫生巾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均标明“执行标准GB/T8939-2008,保质期:三年”等内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卫生巾外包装标签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0109、20190213。上述卫生巾原先的执行标准GB/T8939-2008于2019年7月1日被执行标准GB/T8939-2018所替代。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在2019年7月1日前,企业使用原执行标准GB/T8939-2008是可以的,当事人反映的欺诈行为不成立,不支持退一赔三。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

  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本案中该超市恩芝系列卫生巾和风资系列卫生巾生产日期均未超过2019年6月,而原执行标准GB/T8939-2008在新的执行标准GB/T8939-2018出台后2019年7月1日才能废止,所以该产品的执行标准是有效的,不存在欺诈行为。 (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