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宜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宜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上周对宜兴市太平洋净化机有限责任公司开出罚单,这是宜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查机制后开出的首例罚单。
今年年初,由宜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宜兴市公安局建立了宜兴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查机制,形成了路警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工作新格局。此次被处罚的宜兴市太平洋净化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宜兴市万石镇,该公司车辆于7月5日在万石镇大石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宜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宜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开展了联合调查。经调查,宜兴市太平洋净化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缺失,未对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等一系列问题。联合调查组在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查机制的框架内,决定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条款,分别对涉事企业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负责人处以罚款2万元和1万元。(何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