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多照顾亲人能多分遗产吗?法院:能!

  本报讯 长期与父母同住并照顾患病的弟弟,在父母和弟弟去世后,作为继承人的张二能多分遗产吗?近日,梁溪法院判决并生效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因张二照顾较多,法院认定她能多分遗产。

  张大爷与李老太共育有四个子女,分别为长子张大、二女张二、三子张三、幼子张四。因张四患病,老两口在房屋拆迁时将两套房屋登记在了其名下,还有一套登记在了老两口名下。对此,四子女均无异议。之后张三去世,留下一女张小小。几年后,张大爷去世。因母亲年迈,患病的弟弟又一直未婚,张二主动承担起了照顾的责任,平日买菜做饭,一干就是十多年。在母亲和弟弟相继去世后,留下的三套房子和两个车位引起了家属纷争,张大认为其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张二不同意。为此,张大将张二、张小小诉至法院。

  “这么多年都是我在照顾父母和弟弟,三人去世后的丧事都是我一手操办,这些邻居们都看在眼里。”庭审现场,张二表示,她对父母和弟弟尽了主要的照顾义务,分遗产不应由张大说了算。现场,也有多名证人到庭证实了张二的话。

  广益法庭法官殷天华介绍,案件中的三套房屋价值均为100万余元,两个车位价值18万余元:“张二确实对老人及弟弟照顾较多,认定其继承50%的遗产,张大、张小小各继承25%的遗产。”根据这个方案,法院判决张大、张二、张小小各继承一套房产,两个车位由张二继承,张大、张小小分别向张二支付差价21万余元。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殷天华表示,《民法典》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该案中,张二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如做饭、照顾、护理等,并且长期居住在一起,给予老人和弟弟精神和情感上的关心和安慰,因此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甄泽)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